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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调整对中小企业政策

1999-01-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比利时首相德阿纳说:“我们拥有一批掌握高技术和高技能的中小企业,它们是比利时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并且构成了比利时经济的基础。”

在比利时,中小企业是指那些雇工在50人以下、年营业额不到十四五万美元的企业。据比利时中小企业部提供的统计,1996年比利时共有各类中小企业约20万个(其中72.4%是雇工在5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7.4%。这些中小企业不仅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5.3%,更重要的是吸收了全国44.7%的就业人员。90年代上半叶,比利时经济形势相当困难,但中小企业还是创造了30万个就业机会。但中小企业毕竟资本小、人员少,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远比大企业要多,所以破产率也很高。1989年新建立和破产的中小企业的比例是12∶1,1996年就变为3∶1。很明显,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处境越来越困难。

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考虑到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利时联邦政府前不久调整了对中小企业的政策。中小企业部部长办公室顾问范梅尔贝克先生向记者介绍说,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行政手续、为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提供方便、加强培训、关税等。

繁琐的行政手续不仅使许多有意创办企业的人望而却步,而且使已有的中小企业痛苦不堪。新政策的目标是使有关法规适应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尽量减少妨碍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规章制度。政府决定组建“中小企业中心”,把诸如商业注册、增值税登记、行会证明等创办企业所必须的行政手续放在一个窗口解决。政府还决定成立隶属首相府的简化行政手续小组,负责推动、协调行政手续的简化。该小组专门设立一个“行政冲击窗口”,专门对行政问题对企业造成的冲击进行评估。政府还决定不定期召开跨部级会议,统一研究和协调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今后起草所有经济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对中小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

由于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比其他传统贷款要高出3倍,所以中小企业一般很难获得贷款。政府为此决定扩大80年代已建立的“参与基金”的功能,由政府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中小企业部准备与金融机构进行谈判,研究使中小企业进入金融市场的办法。政府决定采取的另一措施是减少中小企业的社会分摊额,并对11人以下、愿意雇用更多非技术工的小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

调查表明,30%破产的中小企业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所以,新政策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准备创办企业的人事先进行12—30个月的系统培训,由政府提供部分津贴。对不同的行业制订不同的培训标准,但都把一体化质量管理作为培训重点。二是为中小企业普遍执行带薪培训制度解决具体困难。目前只有3.9%的中小企业人员能享受到这一机会。政府决定今后由公共开支承担参加培训人员的一半工资。为提高培训质量,政府推动银行、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合作制订了一套专门用于培训中小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计划。

比利时只有1000万人口,国内市场小。所以,帮助中小企业开发国外市场也是新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费拉芒地区的瓦隆地区都设立了出口局,其主要任务就是为中小企业寻找国外市场。这两个局在世界60多个国家设有经济代表处。代表处的基本任务就是为中小企业与国外合作牵线搭桥。1997年费拉芒地区还设立了“费拉芒—亚洲基金”,瓦隆地区设立了“援助基金”。基金的任务就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信息,组织中小企业代表到国外进行考察或举办展览,基金可以为有困难的企业提供30—50%的旅行费用。基金的另一作用是为中小企业出品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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